日期:2019/06/24 來源:太原晚報
市政府辦公室6月21日發(fā)布《關于做好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我市作為省試點城市,將從10月1日開始全面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終端用戶銷售非車用乙醇汽油(軍隊特需、國家和特種儲備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車用乙醇汽油。
我市建立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能源局、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以及中石化太原分公司、中石油太原分公司為成員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推動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全市布局中石油、中石化經營的油庫2座、加油站151座和其他經營單位加油站113座進行車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設和加油站適應性改造。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建設配送中心。全市配送中心建設和改造將于9月底前完成。為保證按期向社會供應質量合格的車用乙醇汽油,除軍隊以外,全市行政區(qū)域內其他所有加油站(含單位內部加油站)須在9月底前完成改造、清洗。
按照自愿原則,鼓勵對首次使用車用乙醇汽油的車輛進行清洗調整。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統(tǒng)一組織協調監(jiān)管車輛清洗維護工作,公布一批有資質的車輛維護企業(yè),對使用車用乙醇汽油的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維護和清洗。同時,對車輛清洗維護企業(yè)規(guī)范作業(yè)和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管理。車輛清洗價格由市價格主管部門研究制定。
我市將采取措施規(guī)范管理車用乙醇汽油市場。各有關部門對車用乙醇汽油市場開展定期不定期監(jiān)督檢查,及時公布市場監(jiān)督情況,解決整頓規(guī)范車用乙醇汽油市場中的有關問題。同時,加強燃料乙醇生產企業(yè)、車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和加油站安全監(jiān)管及車用乙醇汽油生產、儲運、銷售、使用環(huán)節(jié)環(huán)境影響監(jiān)督。2018年,我市汽油消費量為72萬噸。按年增長率5%測算,預計到2020年,汽油消費量約為79萬噸。按照《GB18351—2017車用乙醇汽油(E10)》國家標準,車用乙醇汽油按10%比例調和,年需乙醇約7.9萬噸。中石化太原分公司、中石油太原分公司負責及時采購生物燃料乙醇,保障車用乙醇汽油市場穩(wěn)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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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汽油是一種由糧食及各種植物纖維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新型替代能源。按照國家標準,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與10%的燃料乙醇調和而成。
乙醇屬于可再生能源,是由高粱、玉米、薯類等經過發(fā)酵而制得。車用乙醇汽油的使用可有效地降低汽車尾氣排放,改善能源結構。國內研究表明, E15 乙醇汽油(汽油中乙醇含量為15%)比純車用無鉛汽油碳烴排量下降16.2%,一氧化碳排量下降30%。燃料乙醇的生產資源豐富,技術成熟。當在汽油中摻兌少于10%時,對在用汽車發(fā)動機無需進行大的改動,即可直接使用乙醇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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