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6/11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
省發(fā)改委日前下發(fā)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yè)用電價格4.07分/每千瓦時,一般工商業(yè)用電輸配電價同步降低4.07分/每千瓦時。
通知指出,降低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與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間躉售電價0.12分/每千瓦時。
此外,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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